为做好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年度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需由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提供有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年度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参加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和已放宽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简化招聘程序和‘绿色通道’等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规定和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名等名考生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2、3、4)。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直接考核的考生,需要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名单详见附件5)。
招聘岗位因无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岗位,核减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详见附件6)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年9月7日-9月10日。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按《年度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执业资格(属“先上岗,后考证”范围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表及承诺书)、职称;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相应的资格审查单位。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北海市银海区组织人社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区将于年9月22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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