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保障海城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工作需要,海城市疾控中心年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疫苗库管理人员5人;
2.传染病防治部2人;
3.免疫规划部2人;
4.综合管理及感染控制部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7月12日(含)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3.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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