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8号)、《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北海市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北社保发〔〕64号)的相关规定,拟将北海市海城区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到北海市海城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联系-
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年7月2日
北海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
市纪委监委:12388-(举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
市扫黑办举报邮箱:bhshse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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