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城市委政法委
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组、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提升政法工作事务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全额拨款事业身份;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9月以后出生),有计算机、文字写作专长或具有从事政法、综治、信访、社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9月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选
1.反映具体、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尚未调查清楚的;
2.受处分期间或仍在影响期内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海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7日截止。报考者需登录网易邮箱hcsh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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