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经研究,我区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户籍为北海市海城区;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3月28日至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年3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3月28日—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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