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管理机构13个、教学教辅机构12个,设有附属机构1个(中等职业学校)、直属机构1个(珠海开放大学)。
学校现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条件良好、设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功能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56余万;图书资料约44.84万册。设有7个二级学院,开设了与珠海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35个专业。目前,各类在校生余人,其中,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余人,各类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约人。
二、招聘岗位、招聘范围、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含国内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且不受所报考岗位年龄限制)。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报到入职后按聘用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考生报名情况反馈、考试安排和成绩等信息、各类通知和公示等招聘信息均将在学校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