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年海城市除外环路以外及新立桥以南允许客运三轮车营运外,城区内已取消、取缔客运三轮车。近年来,我市新型电动车拥有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一些无国家车辆产品目录登记的车辆,其驾驶人员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参差不齐,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在市区内任意通行、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重扰乱了城市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非法营运车辆没有手续和保险,驾驶人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给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带来潜在的交通隐患。为切实解决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通行无序等突出问题,打造合法经营、遵章守法、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鞍山交管局的部署,交管大队决定自3月25起在全市城区外环路范围以内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车型
方案中所提“三轮车”主要包括以下车型:
1、电动三轮、四车轮车;
2、正三轮摩托车;
3、改装三轮、四车轮车。
4、拼装三轮、四车轮车
二、整治重点
1、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交通违法行为。
2、未悬挂或挂假牌、套牌。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已经公告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可以按照无牌处理。车辆涉嫌报废的,不能处理其未悬挂号牌的行为。
3、车辆改型,私自安装货栏、加装驾驶室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数据。
4、闯信号、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等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行为。
5、超长、超宽等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三、限行路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交管大队决定对整治车型进行区域路段限行管理,禁止整治车型车辆通行,可以横过街路。
(一)限行时间:从年3月25日开始,早6时至晚7时。
(二)限行路段:
1、中街路。中街南路五金岗——北关转盘——肉联厂岗。
2、永安路。站前广场——北关转盘——城东路设计院岗。
3、海洲大街。大白桥岗——旅门前。
4、北顺城路。保险公司——大润发超市门前。
四、处罚办法
在集中整治三轮车工作中,要依据鞍山交管局《对机动三轮车处罚的法律适用意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不具有驾驶资格的行为处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准驾车型不符的,罚款-0元,记12分。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罚款-元。
4、驾驶证因被记满12分在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罚款元。
(二)具有合法手续车辆违反禁行路线通行规定的,处以元罚款。
(三)不具有合法手续上道路行驶的处罚
1、逾期未来检车的,罚款元、记3分。
2、未投得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扣留机动车处以保费2倍罚款,待投保交强险后放车。
3、未经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扣留机动车,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对整治工作中扣留车辆处理。
1、当事人能够提供相应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有的车型合格证、机动车购置发票的,依法返还车辆并处20-元罚款。
2、对不能够提供合法手续或提供的机动车产品出厂合格证未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处理,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3月24日
FM.9海城交通台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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