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8号)、《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北海市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北社保发〔〕64号)的相关规定,经评估考核,北海市海城区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基本条件,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纳入北海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畴,开通其门诊统筹相关医疗保险服务,以方便参保群众就医。医院分级管理及物价收费标准,北海市海城区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北海市海城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年7月17日
北海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
市纪委监委:12388-(举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
市扫黑办举报邮箱:bhshse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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