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海城市农业农村局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承担年度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9.78万亩,其中水田1.21万亩,旱田8.57万亩。项目区涉及9个镇区,计划总投资万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
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分工责任。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项目镇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农业农村局是项目责任主体,项目镇区是项目实施主体,坚持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下,部门联动,各尽其责。抓好统筹规划、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建后管护等工作,要加快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坚持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在不打破现有村组行政区划、保证田间灌溉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村组内现有不规则田块、沟渠进行整合、填平,将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农业精准开发目标。
三是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项目的定期调度。根据气候条件、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周期,严格落实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建设进度,采取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年度任务完成。
四是着重把好四关,严格把关工程质量。一是把好招标关。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实施现场监理,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三是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复检,镇区初验,市级组织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进行复验,最后报请上级验收。
五是把好资金关。所有工程竣工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严格实行报账制,按合同规定根据施工进度、质量考核、审计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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