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市划定高、中风险区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10月9日发布《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海城市辖区内新增高、中风险区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鞍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海城市辖区内新增高、中风险区划定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将海城市兴海街道站前街幸福里小区1号、2号、3号楼和站前街13号楼;海城市牛庄镇振兴村局部(路通桥路南起米界,东起商业街路至铸造厂东路米所辖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新增中风险区
将海城市东四街道、海城市兴海街道局部(站前社区、永安社区、安铭社区、西关社区、永强社区、兴源社区)(除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区域)、海城市八里镇南腰村划定为中风险区。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抚顺清原县划定高、中、低风险区
10月9日,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市、县专家组综合研判,清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清原县辖区内高、中、低风险区划定如下:
一、高风险区。将清原镇金成合苑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将清原镇金成合苑2号楼、3号楼,清原镇日新小区18号楼、金地家园16号楼、歆海湖畔一期17号楼、白云社区居委会(白云街兴隆路73号)划定为中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将清原县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目前,清原县疫情防控形势可控,社会秩序井然,生活物资供应充足。请广大居民继续认真落实全员(区域)核酸检测、落地即检和重点人群每天一检的有关要求,加强个人自我防护,非必要不离清。同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