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国庆期间,温州各地消防部门联合当地街道、派出所,对出租房、合用场所进行检查。昨晚,经开区两名房东因拒不整改出租房屋内的安全隐患,被当地派出所行政拘留。
节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严格管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通告”,要求各地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和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开展为期1个月的严管严控。
10月5日晚,经开区消防大队联合天河、海城街道的公安民警及街道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三十人以上群租房进行抽查。在行动中发现,天河街道和海城街道各有一处限期整改的出租房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其中,天河街道庄泉东路号没有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出租房未按规定设置逃生楼梯,并存在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情况;海城街道工贸路8号,二至四楼通向消防楼梯的通道有人员居住,阻塞了消防通道。上述情况均违反了《浙江省居住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两处出租房的房东汪某和刘某,因拒不整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被依法行政拘留。
温都记者戴玮通讯员贾榆荧
内容官林振将
集成官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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