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8号)的相关规定,拟将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为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年10月30日前反映到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定点管理科。联系
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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