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司法局关于“违规违法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公告
为扎实推进海城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现就“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海城市司法局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1、违规提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
2、违规违纪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委托文书接收、调查小组构成、组织实施调查、作出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送达等违反法定程序或未与委托机关协商确定,超期限出具调查评估意见。
3、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及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不依法提请或不及时提请。
4、违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执行地变更和经常性跨市、区活动。
5、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
6、其他涉及社区矫正工作违规违纪行为。
受理问题线索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箱:海城市政府办公楼7楼
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2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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