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检察司法救助
冬日阳光温暖人心
近日,两起故意伤害案的两名被害人陈某某、莫某某分别收到了海城检察院提供的司法救助金元、元,他们当场对检察官表示:“冬日很冷,但我们的心很暖,衷心感谢你们的帮助!”
年9月5日晚,陈某某被被告人范某某等人持铁棍殴打、用刀捅伤左手臂等部位。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法院判决范某某赔偿陈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元。
年6月2日,莫某某因与被告人卜某某发生口角,后被卜某某持刀砍伤身体多处部位,经鉴定,不同部位分别构成重伤二级、轻伤一、二级。法院判决卜某某赔偿莫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4元。
两名被害人一直未获得被告人的赔偿。作为家庭的主要支柱,两人因严重受伤而丧失劳动力,两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在支付巨额的医疗费之后,两个家庭都陷入了艰难的生活困境。海城区检察院知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在核实有关材料后及时为两名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最大限度帮助两个家庭解决生活困难。
黄文副检察长给陈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
黄文副检察长给莫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海城区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加大司法关怀力度。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对刑事犯罪等案件中因故未能获得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近三年共救助7名被害人,总计金额达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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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谢海琳、张晓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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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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