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周晓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
李淑玲(女)市委副书记、海城析木新城党工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市委党校校长
杨润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崔京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组成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伟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牛宇清(女)团市委副书记
刘启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财经委主任
刘雅楠(女)市妇联副主席
刘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刚市民政局局长
赵静(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守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曹允志市人民法院院长
韩光群市财政局局长
窦全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海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年6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克季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白德志同志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何传昌同志为市水务局局长;
盛为民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
于湘琦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宝林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慧岚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鑫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洪颖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墨竹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宁晓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曲琳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淼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鑫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芮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思雨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丽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丽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美昕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溥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芷萌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幸烨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欣禹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初晓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修实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艳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平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荣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根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润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钟芳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银小然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海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路莹莹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闻殿冲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王克季同志的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苏永凯同志的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海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年6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规定,海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各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到年底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和海城市委的要求,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1、海城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年7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同步进行;
2、年10月20日前,选举出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各镇在年10月31日前开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4、年12月6日至8日举行海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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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师萌来源
海城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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