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纠纷案”业主胜诉
海城“左岸城邦”住宅小区,业主状告物业公司多收物业管理费一案,以业主胜诉告终。法院判决结果是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物业管理费,案件受理费由物业公司承担。
此案从年8月1日立案至年12月26日下达判决书,历时近5个月时间。
判决书
面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我们只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仅仅是开始,还有更长的维权路要走
一、开发商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涉嫌违规收费
理由是:政策出台在先,企业违规在后。
1、辽宁省物价局发布的通知:
关于规范住房入住环节收费的通知(辽价发[]97号)
政策法规
三、规范垄断企业收费行为。对住房开发建设中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两管三线"的安装工程费用,应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九、本通知自二oo八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2、海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6月22日
3、“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开发商海城市景地基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03月24日
由此可见,海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海城市景地基业有限公司都在辽宁省物价局发布的通知之后成立的,所以必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额外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
开发商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收据
二、按物业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不达标,物业管理费不应该由业主买单。
从年5月至年5月三年期间,建设单位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区域内搭建活动房,侵害了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使用权。依照《左岸城邦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第二章第七条和第九条所包括的服务事项:公共绿地、人行道、建筑小品、自行车棚、安防设施、园区大门等公用设施均没有交给物业受买人,按照国务院第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B12号楼前的景象。年8月14日拍摄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建成后景象。年9月25日拍摄
物业公司以在建工程为由,拒绝履行《左岸城邦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第二章第七条和第九条所包括的服务事项,物业管理费却照收不误。
三、停车难一直困扰着小区业主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入口人车混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每天晚上都是车满为患。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入口处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出售的地下停车位没有产权,而且只售不租,没有出售的车位全部打上禁停三角架。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狭窄的空间,其售价让业主望而兴叹。
左岸城邦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真理需要用法律来捍卫
维权任重而道远,但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只要我们争取了,也不枉做一回敢做敢为的海城人。
值得庆幸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让我们看到了维权的希望,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各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企业,电信企业。检查时限为年1月1日以来有关领域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检查时间从年11月1日开始至年6月30日结束。
政策法规
(二)供气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
2.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
3.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5.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编后语
首先感谢广大业主对我的支持和寒假白癜风患者出游要注意什么中医治疗白癜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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