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鞍山市公开招聘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公告》有关规定,4名孕期考生体检补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现将考核有关材料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人档案材料
考生务必于年5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一楼职业指导室)。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
邮寄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年5月10日前,将上述两项证明材料上报到海城市人社局室。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人社局室。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审核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室:-
海城市人社局人事调配科:-
附件:年鞍山市公开招聘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补检合格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30日
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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