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辽宁省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23--25日进行,为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如下:
1、严禁一切人员在考点周围米内聚集。
2、严禁一切与学业水平考试无关的车辆在考点周围滞留。
3、考点周围的商贩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摆摊设点。
4、严禁在考点周围做各种招生宣传。
5、3月23--25日考试期间,海城二中、海城三中、海城四中、海城六中和兴海中心小学门前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6、考试期间,请考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希望广大市民和考生家长积极配合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为考生营造一个温馨的考试,休息环境。对故意违犯者或不听劝阻者,有关部门将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执行。
海城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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