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就现象学与经验科学和其他哲学传统之间的可能碰撞与交融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对话。具体探讨了分析哲学-大陆哲学的分歧问题,扎哈维教授思想道路的发展逻辑,现象学与认知科学及实证研究的相互作用,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可能会通,历史在理解心灵的本质方面扮演的角色,现象学如何回应人工智能的新挑战,现象学与中国哲学传统的渊源与潜在沟通等。方法论和理论的多元主义取向有助于在这些领域之间激发新的思想激荡并促使其相互助益。
关键词:现象学;认知科学;经验科学;心灵哲学;人工智能
王波:我刚从杜肯大学(DuquesneUniversity)的西蒙·西尔弗曼(SimonSilverman)现象学研究中心回来。这是一次短暂但却鼓舞人心的旅行。数十年来,在那里“有认真和持续的努力……使得现象学不仅成为哲学,而且成为心理学教学中的基本要素”。如你所知,H.J.科伦(HenryJ.Koren,-)于20世纪50年代从欧洲“大陆”带去了现象学。A.P.乔治(AmedeoPeterGiorgi,生于年)和A.范卡姆(AdrianvanKaam,-)是心理学的“杜肯学派”的创始成员,在那里他们开始将心理学研究的现象学方法形式化。但是大陆哲学(通常以现象学为代表)和盎格鲁-萨克逊的分析哲学之间往往被认为是有分别的。据称,“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的分歧在年被建制化了。分析取向的美国哲学学会(APA)一直居于压倒性地位(但也不是一家独大)。而在这一年,美国大陆哲学的支持者建立了自己的专业组织,即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学会(SPEP),作为其替代”。发生在德里达(代表大陆哲学)和塞尔(代表分析哲学)之间的那场著名辩论从20世纪70年代一直延续到90年代,最后仅以塞尔谴责德里达的“晦涩”和德里达嘲笑塞尔的“浅薄”而告终。你在年的一篇论文中也讨论了在这两种传统之间的一种“从二元性到多元性再到(某种)统一”的可能的视域融合。你如何看待北美现象学研究以及“分析哲学-大陆哲学的分歧”问题?另外现象学与整体上的欧洲文化有何关系?扎哈维:在你提到的这篇论文中,我当然不是在质疑这种分歧的社会学的和建制性的现实,我所持有异议的是其理论上的合理性。我的主张不是在塞尔和德里达之间,或者在D.戴维森(DonaldDavidson)和H.伯格森(HenriBergson)之间,以及在P.丘奇兰德(PaulChurchland)和阿多诺之间没有哲学上的差别,而是塞尔、戴维森和丘奇兰德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就像德里达、伯格森和阿多诺之间的差别一样显著。认为仅仅存在一种差异,而且它干净地切分了哲学的地景,这是一种简化的想法。它进一步掩盖了在某些分析哲学家和大陆哲学家之间饶有趣味的相似性的存在。事实上,正如我在上述论文中所提到的,当人们意识到存在着远远不止一种差异之时,意识到大陆哲学只是包含各种异质性(heterogeneous)的理论形态的一个总括性术语,以及维特根斯坦、G.斯特劳森(GalenStrawson)、丘奇兰德虽然都作为分析哲学家而广为人知,但是却有着天差地别的哲学观点时,人们可能也会真正地理解,某些大陆哲学家和某些分析哲学家之间的差异,可能比不同类型的大陆哲学家或者不同类型的分析哲学家之间的差异要小得多。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北美有着优秀的现象学家,包括J.德拉蒙德(JohnDrummond)、S.克罗威尔(StevenCrowell)、A.斯坦博克(AnthonySteinbock)、R.索科罗斯基(RobertSokolowski)、W.霍普(WalterHopp)和J.雅各布斯(JonathanJacobs),仅举几例。但是我认为现象学在那里也面临着压力。以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学会为例,它仍然是北美最大的大陆哲学学会。很显然,它虽然一直让现象学作为其名称的一部分,但是多年来一直在试图改变这一点。如果去查看一下其年度会议的各种议题,人们很快就会意识到,现象学哲学只构成其内容的很少一部分。很难预测未来会如何。然而在我看来,现象学研究亟需避免视野的偏狭。它应该与其他哲学传统和经验科学进行接触和对话。王波:跨越边界这一点似乎是你一直主张和坚持的学术旨趣。我们知道,除了对胡塞尔研究的重要贡献外,你还广泛讨论了诸如自我、自我意识、主体间性、同感(empathy)、羞耻和集体意向性等主题。根据你的硕士论文《意向性与构成》(Intentionalit?tundKonstitution,)以及你的博士论文《胡塞尔与先验主体间性》(HusserlunddieTranszendentaleIntersubjektivit?t,),你学术生涯前期的焦点似乎主要放在胡塞尔身上。但是,从你的被最常引用的作品之一《自我意识与他异性》开始,在继续对胡塞尔进行系统研究的同时,你对促进现象学与其他哲学传统进行对话,以及将现象学应用于更为广泛的领域越来越感兴趣。你的视野投向了诸如心理病理学、精神病学、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等领域,并且深入探讨了一些特定的主题,例如,最小自我、前反思的自我意识、集体意向性、情感体验的分享等等。扎哈维:年我在哥本哈根开始了自己的哲学学习生涯。年,我去了德国的乌珀塔尔(Wuppertal),师从著名的胡塞尔研究学者K.黑尔德教授(KlausHeld)。与他的合作促使我完成了一篇关于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的硕士论文,题目就是你说的《意向性与构成》。这也成为了我的第一本著作。年,我获得了一笔博士奖学金,前往比利时鲁汶大学的胡塞尔档案馆,与R.贝尔奈特教授(RudolfBernet)共事,并由他担任我的博士导师。年,我的论文《胡塞尔与先验主体间性》成功答辩,并在不久之后以专著的形式出版。随后我担任了几年博士后和助理教授(其中一段时间在巴黎)。在撰写了《自我意识与他异性》()并以之通过特许任教资格答辩之后,我联合A.格林(ArneGr?n)和J.帕纳斯(JosefParnas)两位同事,一起向丹麦国家研究基金会提交了一个申请。我们成功得到了资助,这使得我能够在年获允成立了主体性研究中心(CenterforSubjectivityResearch)。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担任这个中心的主任。尽管在博士论文中,我对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提出了新的解释,然而在我的特许任教资格论文中,我为前反思自我意识的概念进行了辩护。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的研究继续针对同样的基本问题。一方面,我一直专注于经验、自我和自我意识之间的关系。我曾经论证过,这三个概念是相互依存的,一种意识理论如果想要认真对待我们的经验生活的主观维度,就必须通过一个(最小的)自我概念进行运作。另一方面,我的著述继续涉及主体间性、同感和社会认知。我为同感的现象学解释辩护,为人际理解的身体和语境特征辩护,并批评了所谓的“心智理论”(theoryofmind)辩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立场,包括模拟理论和理论理论(theory-theory)。这种对自我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持续研究,逐渐将我引向了社会本体论的争论,以及如何理解被分享的情感、我们-经验和集体同一性的问题。这些都是我未来几年将继续研究的课题。从一开始,我就认为促进现象学与其他哲学传统的对话是很重要的。在我的博士论文中,我借鉴了批判理论(哈贝马斯)。在我的特许任教资格论文中,我借鉴了海德堡学派(D.亨利希和M.弗兰克,DieterHenrichManfredFrank)以及语言分析哲学和心灵哲学,特别是D.罗森塔尔(DavidRosenthal)、G.安斯康姆(GertrudeAns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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